手机版

广西万益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先进事迹材料

全国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2012年)

主要事迹

广西万益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先进事迹

  所党支部以创建“五好”党支部和“发挥五个带头作用”活动的载体,结合律师行业特点,立足本职工作,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障民生、构建和谐中创先争优,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创新党建内容与形式

  首先,构筑“党建促所建、所建强党建”的互动组织平台,推举本所合伙人任支部书记。本所13名合伙人中,有6人是党员,历届支部书记均由本所党员合伙人担任,这就保证了支部书记能及时将党的最新方针政策向其他非党员合伙人传达,党支部及党员律师的意见也能及时向合伙人会议反映并得到重视和采纳,确保党支部意见得到合伙人会议重视,从而实现党建与所建紧密联系、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其次抓好“三项保障”,在制度、经费、活动场所等方面为党建工作提供保障。建立和完善党建工作制度。至今已建立了党内民主评议、群众和客户(当事人)评议、谈话提醒、廉洁考核等制度。为党支部提供场所保障,在本所建立了党员活动室,确保党员律师能过上正常的组织生活。最后,为党支部提供活动经费保障,每年本所均提供专门经费1万-2万元用于购置党员教育资料及开展党支部活动,使党支部能积极有效的开展各项活动。本所组织创建工作,内容新,工作实,效果明显,受到党委组织部门肯定。

  承诺践诺,彰显党员律师先锋模范作用

  党员律师亮身份,公开服务承诺,确保服务质量。本所专门设立党员律师岗,要求党员律师挂牌上岗,带头依法执业,服务为民,接受群众和客户(当事人)的监督。党员律师的姓名、照片、投诉电话等情况上墙公示,每位党员律师办公桌均设置“党员律师岗”标牌,以增强监督工作的透明度,塑造党员律师服务品牌。支部建立党员律师服务承诺制度,按照党员标准和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要求,当事人和社会做出承诺。支部设立党员律师案件质量反馈表,就党员律师代理案件情况、考核评分。通过设岗践诺,真正发挥了党员律师的模范先锋作用党风廉政建设、党员服务态度等方面,主动了解客户对党员律师服务满意程度,同时根据客户反馈情况,给党员律师进行考核。全所党员律师和非党员律师没有收到投诉。通过亮身份,践承诺,树立律师党员良好形象。本支部先后有数名律师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坚持学习培训,提升素质和能力

  坚持集中政治学习制度,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等活动,引导本所律师全面把握律师的职业属性和职责使命,端正工作态度,增强职业荣誉感,形成良好的职业道德风尚,不断增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增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自律意识,依法、廉洁、诚信、规范执业,杜绝各种不正之风和违法违纪违规现象的发生。通过本所的内部培训,倡导律师不断储备知识、努力钻研业务,鼓励年轻律师进行专业定位,至今本所年轻律师申报和确定的专业方向涉及建筑、房地产、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刑事、金融、公司、并购、破产、涉外等10余个细分专业。

  以党建促所建,提升法律服务质量

  把创先争优活动渗透到律师执业过程的各个环节,渗透到本所的日常管理活动中,加强律所管理,做到创先争优活动与律师业务工作一起布置、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严格依法依规执业,确保在第一时间有效解决法律服务中存在的具体问题;进一步完善本所的业务操作流程,优化窗口(前台)接待服务制度和统一收案收费制度,对窗口(前台)接待、收案收费、办案质量等由专人负责检查,以及时发现问题进行整改,不断提高本所服务的社会公信度;坚持合伙人与专职律师轮流值班制度,每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由1名合伙人与1名专职律师轮流在所里值班,负责日常接待、咨询、业务洽谈、业务协调、受理投诉等工作,优化投诉处理制度,创造文明服务的良好环境。此外,要求律师立足岗位,通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以此带动、促进律师业务的发展,本所许慧博律师应邀参加了在南宁召开的全国部分法院量刑规范化工作座谈会,并在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的示范庭中担任辩护人。据了解,许慧博律师参与的示范庭庭审录像资料,已刻录成光盘,由广西高级人民法院发放给区内各地法院,作为法院量刑规范化观摩资料使用。坚持结对共建,送法进基层、进学校,2008年11月与合山市岭南镇司法所签订“结对子”协议后,负责对该司法所工作人员进行法律培训、举办法制讲座、提供相关书籍与资料,配合其开展法制宣传与法律咨询活动、参与调处矛盾纠纷,去年至今本所与该司法所已进行两次相关的活动。2012年3月,我支部与合山市北泗乡屯山村签订结对协议,帮助村民就人民调解、土地平整、人民合作社成立等法律问题进行法律培训和讲课。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发挥律师职能作用,化解社会矛盾。党员律师凌斌积极协助广西黎塘监狱转化法轮功服刑人员,并成功转化法轮功服刑人员一名。党员律师凌斌、杨清娟带领非党员律师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充分发挥律师在参与社会矛盾化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专业优势和职能作用,多次为帮教安置人员陈某某、罗某某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在法律援助过程中,通过多方沟通协调,正确处理村委会、当事人以及当事人近亲属等各方关系,多次疏导调解,化解矛盾。

  开展公益法律服务,展现先进性

  一是配合中央电视台开展义务法律咨询活动。组织10名党员律师和非党员律师参与中央电视台举办的“有法大家帮”活动,连线对来自全国各地的法律咨询电话进行义务解答,本所参与该活动的律师共义务解答法律咨询100余人次,社会效果良好。二是带领和引导非党员律师积极参加法律援助、捐资助学、扶贫济困等公益活动,展现党员律师的先进性。2010年以来,本所党员和非党员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6件。为扶贫济困捐资117560元,其中为玉树灾区捐款4000元、为旱灾灾区捐款910元、为罗城县插花矿特困户李海娟捐款10000元、为身患重病的牙卫国律师捐款2650元、为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优秀特困生奖学金捐资100000元,进一步提升了法律服务队伍的良好形象。三是积极组织党员律师参与南国法援公益律师团,党员律师尽其所学所能,为困难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四是积极参与信访接待活动,引导100余名群众依法解决纠纷,连续两年春节前夕坚守在信访岗位。近年来坚持义务到广西区信访局参与信访接待,为百余名群众解答信访中的法律问题,引导群众依法解决纠纷,息访宁事。全所律师担任68家政府部门、企业、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办理经济、民事、刑事案件428件,为国家级重点项目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开展CLG418平地机的定项和研发、自治区重大经济项目广西林业集团涉外合作谈判等提供法律服务。由于工作出色,被评为 “全区社会组织服务企业、促进发展,服务农村、促进增收,服务社区、促进和谐,服务民生、促进保障”主题活动先进党组织。

已有Loading人致敬

表彰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