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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郯城县李庄镇刘道口村党支部先进事迹材料

全国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2012年)

主要事迹

山东省郯城县李庄镇刘道口村党支部先进事迹

  刘道口村位于李庄镇驻地北4公里,西靠沂河,北邻临沂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靠205国道。全村共有村民530户,1712人,党员56名,耕地1700亩。农业主要以特色种植为主,是全县较为有名的无公害蔬菜种植基地。近年来,村“两委”一班人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抓好经济建设、带领群众奔小康的同时,以建设文明新村为目标,把村风文明、环境整洁、自然和谐作为建设新农村基本要求,改造旧村,建设新区,村庄面貌有了很大改观,先后获得临沂市党风廉政建设三级联创先进村居、临沂市先进基层党组织、临沂市生态文明村等荣誉称号。

  一是注重抓班子带队伍

  “村看村,户看户,群众看党员,党员看干部”。村干部是工作中的核心,一言一行都影响着村民。因此,村党支部时刻把“两委”班子及党员队伍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程来抓,要求“两委”成员坚持勤政为民,时刻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多为群众谋福利;围绕经济建设,积极开动脑经,出谋划策,真正当好村民的“领头雁”,真正为群众当好家、理好财。两年来注重选拔培养后备干部5人,培养入党积极分子8人,发展党员4人。学习制度上积极利用“三会一课”、“党员活动日”等形式,组织党员学理论、学业务、学经济、学管理,增强广大党员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组织制度上实行民主议事和党内监督制度,重大决策坚持集体研究,科学决策。工作制度上坚持村务公开制度和村干部考核制度,积极组织党员参与村庄建设与村务管理,注重群众意见和建议,较好地发挥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以党风带民风,以民风促村风,形成一个良好的社会风气。

  二是注重察民情听民意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步伐的加快,刘道口村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2008年刘道口拦河闸动工时,需要对84户村民进行临时搬迁。为及时解决问题,以村民搬迁工作为契机,村党支部将新农村建设列为重要工作议程,按照10万元每位的标准,邀请临沂市规划院,统一规划建设二层的村民小康楼。村“两委”专门成立规划监管小组,进行全程监管,保证所有新建楼房与规划标准一致。由于前期工作得当,处置措施有力,2009年6月,全村84户拆迁村民全部搬进了经济舒适的小康楼。结合村内实际,根据群众需要,2009年7月,经村民代表大会决议通过,决定进行旧村改造,启动新农村二期、三期工程,又在村里建起100户三幢五层的居民楼和120户小康楼。扩建过程中,在建筑质量、户型价格和配套设施上严把关口,由具备建筑技术的村民担当质量监督员。经核算,居民楼每平方价格723元,小康楼价格15万元内。村里为小区修建了二纵六横2100米水泥路,并统一安装了路灯,修通了下水道,种植了路边花草和绿化树木,投资80多万元建起了高标准的教学楼,投资30万元在社区中央建起了5000平米的休闲健身娱乐广场,投资40万元在社区建起了污水处理系统,所有楼房全部实现“五化三上二治理一提升”的居住标准。

  三是注重讲文明树新风

  刘道口村一直把村民道德建设当作一项大事来抓,不断推动创建文明村工作向广度和深度发展。抓制度,强化外在约束。制定了符合村情、民意的《村规民约》、《评选文明农户、“五好家庭”标准》,要求各家各户认真学习,以此来不断规范村民们的言行举止,争做“四有”村民。抓载体,提高活动质量。积极探索文明建设的有效载体,举办开展了评选“五好家庭”、“好媳妇”、“好婆婆”等一些村民喜闻乐见、各具特色的活动,让村民在自我教育、自我评价中享受到精神文明建设的成果,从而大大调动了广大村民参与文明村建设的积极性。抓依法治村,保持社会稳定。为提高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一方面在全村深入开展普法教育活动,引导村民自觉做到学法、用法、遵法、守法;另一方面,坚持依法进行民主选举、突出民主决策、实行民主监督、搞好民主测评,认真落实“依法建制、以制治村、民主管理”等制度,大大提高了广大村民的参政议政能力,使广大群众充分享受到了政治上的民主权利。

  四是注重抓整治建机制

  长期以来,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村委会专人负责,制度落实,资金到位,成立了一支专业的“巾帼”保洁队伍,新增垃圾箱12只,每天做到垃圾日产日清。治保委、调解委、联防队组织健全,成立了一支由老年党员组成的义务治安巡逻队每天坚持站岗巡逻,连续多年无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发生,民事调解率100%。

  党支部一班人将以“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团结一心,树立“想干事”的思想,不断强化谋发展的事业心;培育“会干事”的能力,大力促进村级经济发展;提高“干实事”的本领,让全体党员、群众共享发展成果,为扎实推进新农村的建设,构建和谐社会而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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