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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司法厅基层工作指导处党支部先进事迹材料

全国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

主要事迹

陕西省司法厅基层工作指导处党支部先进事迹

  近年来,陕西省司法厅基层工作指导处党支部在司法厅厅党组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全国人大四次、五次会议和全国全省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厅机关党委“保持先进性 建功‘十一五’”主题实践活动目标要求, 积极加强党支部建设,全面贯彻落实《党支部工作细则》,注重加强自身建设,落实组织生活制度,努力提高党员思想素质,强化先进性意识,充分发挥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保证了基层处各项业务工作的顺利进行。几年来,党支部先后二次获得先进党支部,连续七年被厅机关评为优秀处室,陕西省人民调解工作先后三次在全国会议上介绍经验,2009年一名干部被省委政法委表彰为2006—2008年全省综合治理工作先进个人,2010年被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直机关工委表彰为“保持先进性、建功十一五”先进党支部,2011年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司法部表彰为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

  加强支部建设,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坚持从落实制度入手,狠抓支部建设,落实学习计划,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理论水平,使支部建设水平明显提高。

  落实支部生活制度,增强组织凝聚能力。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要求,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建理论,努力提高党员的政治素养,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做到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通过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及谈心交流等有效的方式,统一大家的思想,协调大家的行动,保证全体党员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块使,同心同德,做好工作。

  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提高支部战斗力。认真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问题,召开支部大会,集思广益,由支部大会决定,使全处同志对每项工作都了然在胸,干什么,怎么干,什么时候干,心中有数,工作上心气顺,步伐齐,劲头足。

  坚持以人为本,保障党员权利,巩固组织核心力。充分利用半年、年终和工作阶段总结的机会,对每个党员的党性观念、宗旨意识以及平时的工作、生活等各方面的情况进行认真讲评,在同志们之间开展了 “结对子”、谈心等活动,使大家能够互相了解、互相帮助,并清楚认识自己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达到了和谐相处,努力工作,共同进步的目的。

  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保证组织生活制度及各项工作的落实。支部先后制订了《基层工作处“保持先进性建功十一五”主题实践活动方案》和《基层处党支部关于加强支部建设及学习教育的相关制度》,明确了教育学习的相关的任务和目标责任,保证了党建各项工作的落实,保证了基层处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加强党员管理,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党员的头脑,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树立“改革创新,勇创一流”的思想,积极倡导和激励党员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始终保持那么一种精神,那么一股干劲,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使党员的宗旨观念进一步增强,作风进一步改进,服务群众的本领进一步提高,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以支部建设推动业务工作开展

  通过各项教育活动的开展,提高了支部的战斗力和凝聚力,实现了业务工作和党建工作“两结合、两促进、两发展”。

  努力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一是加强调查研究,与相关处(室)密切配合,充分利用国债资金项目建设基层司法所办公业务用房,目前全省司法所国债资金项目建设已经完成。二是从2008年开展了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省级示范所”创评活动,在全省掀起了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热潮,目前全省规范化司法所已达80%。三是利用两年的时间分十七批对全省1700余名司法所长进行轮训,提高了素质,树立了司法行政的新形象,增强了司法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

  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作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一是积极开展“八千举措抓化解,维护三秦大和谐”的“双十百千万”工程工作,领导干部下基层包案调解,有力推动全省人民调解工作,维护社会稳定。三年来,全省共调解各种矛盾纠纷40余万件,调解成功率达97.55%。二是进一步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工作机构,完善组织网络,特别是区域性、行业性、专业性等形式调解组织建设,顺利化解了社会不稳定因素。三是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的长效机制,编印《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动态》,供省领导了解基层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初见成效。一是按照要求,调整充实了领导小组,制订落实《实施方案》,完善衔接管理制度。二是积极开展“6+1”惠民工程活动,通过领导探访服刑在教人员家庭和帮扶刑释解教人员活动,提高了教育改造和安置帮教工作效果。三是积极加强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建设,建立各种基地8个,提高安置帮教工作水平。四是在全省推广了“三个五”安置帮教法,全省共帮教刑释解教人员35000人,重新犯罪率为0.83%。

  按照司法部的安排和部署,积极启动全省社区矫正工作。按照中央四部委局的要求,在全省开展了社区矫正试行试点工作,全省300多个司法所开展了试点工作,目前已接收社区矫正人员4189人,解除矫正529人,正在接受矫正366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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