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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金华市律师协会党委先进事迹材料

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2011年)

主要事迹

浙江省金华市律师协会党委先进事迹

  金华市律师协会成立于1997年12月,现有律师事务所115家,执业律师869名。律师协会于2006年5月成立党委,下设党支部37个,其中联合党支部13个,有党员律师242名。近年来,律师协会党委紧紧围绕“维护司法公正、服务科学发展”的行业宗旨,按照“抓基础、强服务、促发展”的总体思路,全面推进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据统计,党的组织覆盖面从2005年的32%增加到2010年的100%;群众对律师的投诉从2005年的82件减少到2010年的12件。

  在坚持五个同步上下功夫,努力实现党在律师行业的组织全覆盖和工作全覆盖

  一是党的组织同步建立。推行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先询制,把党建工作情况列为律师事务所注册登记和年度检查的必要内容。新建律师事务所注册登记时,应先行提出建立党组织的工作计划。二是管理体制同步理顺。律师事务所在建立党组织时,同步明确党建工作的责任主体和工作职责,理顺党组织管理关系。同时,按照“有利于指导管理、有利于组织活动、有利于发挥作用”的原则,实行“行业为主、双重管理”的党建管理新模式。三是组织关系同步接转。明确规定党员律师工作单位变动时,行政关系和组织关系必须同步接转。四是活动场所同步配套。在党组织建立时,同步安排和布置党员活动室,截至目前,全市37个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全部建成了规范的党员活动室,其中示范场所5个、标准场所21个、普通场所11个。五是培训指导同步跟进。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建立后,要求按照“统一安排、分别授课”的原则,同步安排党员教育培训。2006年以来,市律师协会党委每年开办一期党支部书记培训班;结合每年全市法律业务集中教育培训,先后组织党员律师开展各类学习教育活动共计800多次。

  在强化五大服务上下功夫,充分发挥党员律师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独特优势和模范作用

  一是开展“百家企业法律体检”活动,服务企业转型升级。市律师协会党委定期组织开展“百家企业法律体检”和“企业健康体检专题法制巡回宣讲”活动。全市律师共为1492家企业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开展专题法制巡回宣讲98次,办理涉企案件6389件,涉企案件总金额25.28亿元,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11.33亿元。二是开展“涉法信访当顾问”活动,服务社会和谐稳定。充分发挥律师的职业优势,组织党员律师积极参与党委政府信访接待,当好党委政府的法律顾问,引导上访群众按法律程序依法解决问题。三是开展“千村千顾问”活动,服务新农村建设。通过签订法律服务承诺书、担任新农村建设法律顾问、上门现场咨询和法律讲座等方式,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法律保障。其中“百名律师联百村”活动被浙江省纪委、省政府纠风办评为“2008年度浙江行风建设十大新事”。活动开展以来,共签订法律服务承诺书1082份,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万余份,解答法律咨询3650人次。去年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中,全市共选派律师400多名,组建87个服务团队,为全市村级组织换届选举提供细致周到的服务,这一做法得到了司法部、省司法厅的批示肯定。四是开展“法律援助我带头”活动,服务弱势群体维权。要求每位党员律师每年至少办理一件以上法律援助案件,免费帮助弱势群体维护合法权益。同时,建立党员律师法律援助值班制,定期组织党员律师到法律援助中心受理群众来电来访。五是开展“在职党员律师进社区”活动,服务和谐社区建设。每年定期开展“在职党员律师进社区”活动,组织党员律师利用“八小时外”的时间,为社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民事调解、法律培训等服务。

  在完善五项机制上下功夫,扎实推进律师行业党建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

  一是健全监督决策机制。率先在全省把“本协会接受中共金华市律师协会委员会的监督指导”写入协会章程。在实际工作中,凡涉及律师协会改革发展、人事调整、重大经费开支等重大问题,协会党委都按章程规定积极参与决策,充分发挥律师协会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保证律师行业健康发展。同时,实施“双向进入、交叉兼职”,把符合条件的协会班子成员推选到协会党委班子中,为党委有效参与协会决策提供制度上的保证。二是健全联系指导机制。由每位市司法局党委和市律师协会党委班子成员联系1家律师事务所党支部,每年到联系单位专题联系指导2次以上,提升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水平。三是健全经费保障机制。明确党建活动经费从协会会费中专项列支,每年从会费中按20%的比例列支党建工作经费,实现党建经费列支制度化。四是健全民主管理机制。通过建立健全党委中心组学习会、民主恳谈会、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党务公开等制度,明确律师协会党委的议事范围、内容、程序,有效保障党员律师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五是健全党员培养机制。实施“党员人才工程”,及时把律师中的优秀分子吸收到党内来,注重对没有单独建立党支部或没有党员的律师事务所的党员发展工作,建立党建工作指导员与入党积极分子“一对一”结对培养机制。自2006年以来,共培养入党积极分子38名,发展党员20名。

  2008年6月,市律师协会党委被省委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2009年6月,市律师协会党委在全国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座谈会上作了经验介绍,得到了中央组织部和司法部有关领导的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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