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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党支部先进事迹材料

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2011年)

主要事迹

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党支部先进事迹

  中共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支部委员会隶属于中共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委员会,共有党员49名。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是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的事业单位,共有干部职工63人。中心主要承担全市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公费医疗费用的审核结算,全市所有定点医疗机构的协议管理,制定全市医疗保险经办业务流程和操作规范,为区县经办机构及定点医疗机构提供业务指导和服务等工作。

  强化宗旨意识,不断推进医保事业科学发展

  全市1200多万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100余万公费医疗享受人员和1800多家定点医疗机构、98家定点药店及数千家中央、地方的公费医疗享受单位都是中心的服务群体。党支部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活动、创先争优等活动,着力加强党支部和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建设,通过坚持不懈的教育与引导,使广大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到医保中心的“窗口”是链接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密切关系的纽带,代表着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政府的形象,每名工作人员特别是党员干部必须强化宗旨意识和首都意识,爱岗敬业、积极奉献,脚踏实地、一步一个脚印地做好本职工作。正是坚持了把强化党员干部宗旨意识、争创优质服务窗口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医保业务工作同布置、同检查、同落实,形成了爱岗敬业、争创优质服务窗口的良好氛围。

  规范服务行为,全面打造优质服务窗口

  医疗保险工作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建立与群众联系的通畅渠道,更好地服务基层,是实现政府“执政为民,关注民生”,关心群众切身利益的具体措施。党支部高度重视群众工作,积极搭建单位与管理机构之间相互沟通渠道的畅通,专门设立医疗保险业务咨询电话,由专人值班,保证政策宣传和群众咨询渠道的畅通。修订定点医疗机构的协议管理、公费医疗享受单位的备案、审批、审核报销工作程序,从办理的依据、条件、流程告知、服务时限、服务承诺、违纪投诉等全过程向服务对象公开,努力实现医疗保险管理事务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在服务大厅设置医保政策、办理程序等文件资料的自由索取通道,最大限度地服务群众、接受群众监督。编辑出版《医保工作动态》月刊,把医疗保险工作动态及政策及时向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通报,增加了工作的透明度。为保证工作落实,党支部健全完善了层层负责的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一是设立工作联络人,负责中心各项工作制度的落实、协调和督察。二是明确各部门领导是本部门工作的责任人,对发生违反行风和服务规范要求的行为,视情况追究负责人的责任,并将行风和服务规范建设工作纳入年终考评指标。三是对各工作岗位的职责及各项工作流程进行重新修订,进一步完善岗位责任制,使工作进一步规范。四是及时修订完善《进一步做好优化发展环境的措施》、《加强廉政建设实施细则》等规章制度。确保了《首问负责制》和《一次性告知》制度的落实,杜绝了工作中的扯皮、推诿现象。

  着力服务群众,扎实建设精品民心工程

  目前,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城镇居民“一老一小”基本医疗保险的覆盖人群已达1200余万人。但由于诸多原因,长期以来医疗费审核靠手工操作、报销过程靠人工录入,参保人员医药费报销周期长、环节多,垫付资金负担重的问题始终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群众反映强烈。市局党组和党员干部看在眼里,急在心中,在大量的调查研究和方案论证基础上,科学提出“持卡就医、实时结算”这一医疗费报销制度改革的新思路,医保中心责无旁贷地承担起这一民生工程的具体实施任务。对此,党支部提出了“服务融入管理、数据指导管理、竞争促进管理、绩效检验管理”的理念,成立以党员为主技术攻关组,奔赴全市19个区县经办机构、1800余家定点医疗机构先后完成了多轮医院端“医保门诊业务组件”和经办端“医保门诊持卡审核结算系统”的用户测试和验收工作,多方论证出台定点医疗机构及经办机构持卡就医实时结算办法与工作应急预案,对全市19个区县医保经办机构管理人员和近400家社保所进行了30余期共计1.6万余人次的业务培训,完成了对全市所有定点医疗机构信息系统的现场业务验收等工作。

  在党员的带动下,全体干部职工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优质高效地完成社会保障卡建设工程。2010年6月30日,全市社保卡一期工程圆满完成,全市1779家定点医疗机构实现了门诊医疗费实时结算,惠及860万持卡就医的参保人员,使群众看病就医的医疗费结算报销时间由原来的几个月缩短到几十秒,也为参保人员看病就医解决了13个亿的垫付资金,得到群众的广泛赞誉。全国医保即时结算和社保卡应用经验交流大会上,北京市社保卡工作受到了表彰,社保卡工程三项创新技术得到与会专家肯定并向全国推广。

  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2005年、2007年、2010年被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授予全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系统“优质服务窗口”称号,2004年、2005年、2006年被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授予全国基本医疗保险事务管理工作“先进单位”,2001—2010年连续十年被评为首都精神文明单位,2011年被评为北京市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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