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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法院机关党委先进事迹材料

全国优秀法院(高法)
全国第二批司法公开示范法院(高法)
全国模范法院(高法)
自治区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
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荣获一等功(全国妇联)
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高法)

主要事迹

广西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法院机关党委事迹材料

  近年来,玉州区法院机关党委坚持司法便民、司法利民、司法为民,积极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从群众最期盼的事情做起,从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切实解决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为人民群众提供了有力法律保障。

  一、从方便群众诉讼入手,以优质高效的服务保障民权

  紧贴群众司法需求,不断优化工作流程,转变工作作风,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建立立案申诉服务大厅,为群众提供诉讼引导、立案审查、立案调解、救助服务、查询咨询、材料收转、判后答疑、信访接待“一站式”服务,方便群众办事。前移窗口,开展“上门式”巡回服务。先后建立“交通巡回法庭”、“医疗纠纷巡回法庭”、“劳动纠纷巡回法庭”、消费纠纷调解中心等服务平台,现场化解民事赔偿纠纷,打通了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突出重点,开通服务“直达快车”。对老弱病残当事人、军人军属和农民工,开辟“绿色通道”,实行特事特办,并采取减、免、缓诉讼费的措施,提供司法救助。近年来,巡回法庭每年共结案600多件,调解率达70%以上,年均为当事人减、免、缓诉讼费300多万元。

  二、从维护法律权威入手,以公平公正的审判实现民愿

  结合创建服务型基层党组织,积极引导全体法官公平公正审理案件。高质量审判,让群众信服。建立“管理到人,责任到位”审判管理责任体系,每月对审判质效指标和办案情况进行通报,加强审判管理监督,提高办案质量。高效率执行,让群众放心。严格规范执行程序,推行“阳光”执行,实行执行听证,打击规避执行行为等措施,切实解决“执行难”的问题。高水平调解,让群众满意。强化行政调解、行业调解、人民调解的协调对接,建立人民调解员进驻法庭工作机制,推进矛盾纠纷在诉前的化解,节约司法资源。2011至2013年,民事案件调撤率达70%以上,执行和解率达90.42%。

  三、从拓宽服务渠道入手,以亲民为民的形象提高民意

  拓宽司法服务,延伸审判效果,不断提高司法干警的“知民度”和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满意度。创建“法官妈妈”服务品牌,真心关爱青少年。创建广西唯一独立建制的由女法官主审的少年刑事审判法庭,发挥女法官特有的母爱柔情,运用“圆桌审判”、“判后语”等手段,教育、感化、挽救失足少年。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真诚帮助群众学法懂法。积极送法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增强群众依法办事、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近年来,共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3万多人次。开展“走基层、转作风、解难题”活动,真情帮扶群众。组织党员干警深入结对村,开展一对一帮扶,发挥司法优势,教育引导结对村组建维稳工作组和“五老”矛盾纠纷调解团,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玉州区法院先后荣获全国模范法院、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自治区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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