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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志荣同志先进事迹材料

全国优秀共产党员(2016年)

主要事迹

蒙汉兼通的检察官
--记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兼派驻希拉穆仁检察室主任潘志荣

  爱岗敬业,创新进取

  潘志荣对检察事业充满激情,曾是检察业务“门外汉”的他,经过坚持不懈地刻苦研读、虚心求教、摸索实践,成长为全区检察系统蒙汉双语兼通检察业务专家型人才,并带动培养出一批蒙汉兼通的检察工作行家里手。

  潘志荣认真履行检察职能,严格把好司法公正最后一道防线,办理各类案件610余件,无一错案。他以敏锐的职业直觉,发现并监督公安机关查处了以普通葵花籽冒充种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为农民挽回巨额损失,被评为全区检察机关打击制假售假、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精品案件。他工作理念新活,在他的建议下,破坏草场案件庭审直接搬到了案发地,让农牧民身临其境接受法制宣传教育,增强保护草原意识;他推动建立的惠民项目资金数据库,对惠民项目资金下拨使用全程进行监督,不但增强了职务犯罪预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还有效保障了近10亿元专项资金及时安全地惠及全旗各族农牧民群众。他总结的基层少数民族地区工作“会、懂、信、实”四字要领,得到各族干部职工和农牧民普遍认可。在他的带动下,达茂旗检察院蒙汉双语诉讼、满都拉镇口岸检察室工作、基层牧区职务犯罪预防等工作,成为全区检察系统具有影响力的品牌。

  心系百姓,亲民爱民

  潘志荣从事检察工作近30年,特别是担任检察室主任以来,为了解群众法律诉求、宣传检察工作、摸排职务犯罪线索,每年有2/3的时间工作在基层农牧区,走遍了全旗77个嘎查和行政村,巡访过980多个牧场点与3400多户农牧民,化解矛盾纠纷近百起,记载8.4万多字的“民情日记”,收集了大量检察工作第一手资料。

  他发挥精通蒙语蒙文的特长,通过入情入理的“话疗”,打开了一个个涉案蒙古族嫌疑人的心扉,使案件得以成功办理,嫌疑人也表示改过自新。为了更好地服务蒙古族群众,他专门制作蒙汉双语“检民联系卡”发到5000多名群众手中,并始终兑现24小时不关手机承诺,被百姓称为贴心“一叫通”。

  为了人民,潘志荣永远不辞辛劳。他曾三赴90公里外的犯罪嫌疑人家里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释之以法,为70多岁老阿妈追回7000多元的养命钱。为了协商矿山赔偿牧民事宜,他废寝忘食,因劳累过度半夜突发心脏病,经抢救转危为安,几天后又奔向草原。他每年接到农牧民诉求电话近200次,次次有答复。他心里时刻记挂着群众,手机里保存着320多个农牧民群众的电话,并经常打电话问候。

  他的无私大爱超越了民族和职业的界限,与各族群众和睦相处,守望相助,把牧民的事当成分内的事、当成自己的事。几年前,潘志荣在寻访时了解到,牧民斯琴高娃的丈夫因患脑血栓疾病而半身不遂,家境非常贫困,儿子被大学录取后也因交不起学费而准备弃学。潘志荣主动承担起孩子的学费,一资助就是4年。他还以自己的工资收入证明作抵押,连续6年帮助贫困蒙古族牧民贷款发展畜牧养殖,将无私大爱奉献给少数民族兄弟,与少数民族同胞结下了深厚的“安达情”。

  敢于担当,公平正义

  潘志荣在工作中始终坚持“三不做”:有悖良心的事不做,违反法律的事不做,有损检察形象的事不做,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优良品质和检察官的浩然正气。

  他有一位深交了十几年的老朋友涉嫌骗取保险理赔款,可他依法严查,绳之以法,铁面无私,为群众追回了理赔款,赢得了广大群众的信任。他严修司法廉明之身,从未收取涉案人员半点好处。下基层巡访办案,他自带伙食,即使在农牧民家里吃顿饭,也会按标准付费。一名熟识的嘎查干部擅自将嘎查5000多亩机动草场承包出去,套取国家禁牧补贴款4万多元。他不徇私情,及时报告,彻查案件。拿到补贴的牧民们拍手称快,想要感谢他,潘志荣一一婉拒:“维护牧民的合法权利,打击侵牧害牧犯罪是一名检察官应该做的。”

  他在工作中勇于担当。一个采矿点有人趁夜盗采,涉及国土部门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协助犯案。潘志荣在现场蹲守数小时,等到盗采嫌疑人现身准备开车窜逃,不顾个人安危,追出数百米,冲到车前,厉声呵斥嫌疑人下车。嫌疑人被潘志荣的一身正气震慑住,最终下车配合调查。

  潘志荣舍小家顾大家,忙碌操劳,工作近30年只请过6天假。因常年下乡,饮食无常,他患上了严重的肠胃病和腿部风湿,身体日渐消瘦。他犹如不知疲倦的“永动机”和传递正能量的“倍增器”,从一点一滴做起,无怨无悔,坚持不懈,赢得了当地干部群众的广泛认可和普遍赞扬。

  只要我穿一天检服,戴一天检徽,我就会一如既往地为牧民服务,为美丽的草原贡献我的全部力量。

——潘志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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