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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检察院党总支先进事迹材料

全国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

主要事迹

  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检察院党总支先进事迹

  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检察院党总支在创先争优活动中,紧紧围绕争创一流业绩、一流服务、一流管理和打造一流队伍,创先进争优秀,确保检察工作在创先争优中实现科学发展。该院先后被授予全国十佳检察院、全国文明单位、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状等荣誉称号,被群众誉为“检察铁军”、“反贪劲旅”。

  争创一流业绩

  一是始终保持打击犯罪的高压态势。该院刑检党支部三年共办理各类刑事案件8370件11751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增强群众安全感。在执法办案中始终坚持最大限度化解社会矛盾,在全省首创执法关爱人、被害人救助、刑事和解、附条件不起诉等制度,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二是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自侦党支部三年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135件135人,查办大要案数一直位居全国基层检察院前列。查办的广东疾控中心罗耀星特大受贿案,被评为全国“十大精品案件”。办理渎职侵权案件29 件31 人,被评为“全国十佳反渎局”。三是始终保持诉讼监督的过硬水平。各支部加强联动,发挥监督职能,督促侦查机关立案69件102人,追加起诉漏罪114宗、漏犯58人;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不公等问题,查办法官受贿案12件12人。

  争创一流服务

  一是坚持履行职能与服务转型升级相结合。建立覆盖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村基层组织等全方位的立体职务犯罪预防体系,围绕海珠区建设国际展都、广州生态城的要求,制定相应的措施,切实服务海珠经济社会发展。二是坚持履行职能与改善和保障民生相结合。查办了广州市生猪屠宰监管领域职务犯罪案件12件12人,督促案发单位健全管理制度,建立行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保障食品安全。在广东省首次提起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并获胜诉,促进辖区环境持续好转。三是坚持履行职能与服务基层群众相结合。坚持检力下沉,在辖区18个街道设立驻街检察室,并在中心城区设立常驻检察室,加强对流动人口、特殊人群、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法律服务工作。创新接、稳、解、止四访机制,推行点名接访、视频接访、网上接访方式,不断拓宽人民群众控告申诉渠道,方便群众解决诉求,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示范窗口”。

  争创一流管理

  一是狠抓党务规范化建设。以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标准为基础建立《规范化管理体系文件操作规程》,实现对检察工作环节的过程控制与质量管理。颁布了《支部量化管理办法》,对各支部“三会一课”的安排和落实情况,进行量化评比。建立考核激励机制,实行“火线庆功”、“一线入党”,推出“每日快讯”、评选“每月之星”、表彰“每季亮点”、奖励“年度优秀”等。二是稳抓党务信息化建设。依托检察数据中心、综合办公系统、审讯同步录音录像高清数字化系统、检察外网信息平台,党总支及时在局域网上公布党组织会议、检察长办公会议和党务工作内容,每两个月公布一次各业务部门办案、追赃等主要业务数据,提高党务工作科技含量,打造“数字党务”。三是严抓党员常态化监督。推行检务督察,强化执法考评和自身监督,创新监督方式,实施侦查办案纪检监察同步监督确保办案区执法活动文明规范的做法,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肯定。

  争创一流队伍

  一是持续学习提升党员素质。以开展“创建学习型检察院、争当学习型检察官”活动为引领,成立刑事检察等五个专业小组及写作等五个学习兴趣小组,定期组织“读书会”、“海检讲坛”、“学习沙龙”等活动,提升队伍的学习力;广泛开展业务竞赛、岗位练兵等活动,提升党员干警专业素养;大兴调研之风,针对检察工作的重难点问题进行课题攻关,促进机制创新。二是人文关怀增进团队和谐。坚持党员干警生、老、病、喜、丧、长期出差领导必访制度和重要节日对离退休人员、党员干警遗属领导慰问制度;每年举办一次家属慰问会,开展“和谐文明家庭”和“贤内助、廉内助”的评比,倡导家庭和谐;通过一系列学习会、座谈会,充分交流谈心,引导身心和谐;大力疏通人才进出渠道,营造良性竞争氛围,促进人际和谐。三是“四特”精神激励人才辈出。确立“爱学习、人品好、能力强”的选人用人标准,大力提拔任用优秀人才。总结提炼并大力弘扬“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讲奉献、特别守纪律”的海检人精神,先后涌现出“全国检察业务专家”、“全国优秀公诉人”、“全国优秀侦查员”、“全国检察技术信息工作先进个人”等一批专家型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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