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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党总支先进事迹材料

全国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2012年)

主要事迹

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党总支先进事迹

  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党总支下设3个党支部,共有党员90名。党总支在创先争优活动中,突出“为民司法、创先争优”主题,按照“抓党建、促审判、树形象、创一流”的思路,在抓拓宽、求深入上下功夫,着力打造人民满意审判机关,真正做到了以党组织的创先争优带动审判工作的创先争优。先后荣获市级先进基层党组织、全省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全国优秀法院等荣誉称号,被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荣记集体一等功,2012年被评为全国模范法院。

  强化教育引导,夯实思想基础

  东营区人民法院党总支始终把提高广大党员对创先争优活动的思想认识放在首位,强化教育引导,有效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带动了全院干警队伍建设。创新工作理念,把品牌建设植入机关党建工作,深入挖掘提炼机关党建内涵和服务理念,凝练出“阳光审判”这一党建品牌,并在办公桌、审判大厅等位置设置了醒目的品牌标志,提高了党员对党建品牌的熟知度,保证了每名党员干有目标、争有方向。强化日常养成教育,投资500多万元,建立了党员法治教育基地、党建文化长廊和廉政文化长廊,对党员进行经常性思想教育,保证了党员对党建品牌的理论认同、感情认同和实践认同。强化党员党性教育,通过开展党员先进性教育、知识竞赛、党员先进事迹展览、文艺汇演等活动,增强了党员的责任感和荣誉感。强化党员业务教育,组织开展了以每周举办一期党员法官夜校,每月组织一次集中学习交流活动,每季度组织一期法官论坛,每年组织一次读书会为主要内容的“四个一”活动,营造了浓厚的学习氛围,为党员更好地开展审判工作奠定了基础。近三年来,全院共有169人次受到上级表彰,其中党员干警达到70%以上,当事人对党员干警的评价满意率达到100%。

  强化大局意识,助推经济发展

  东营区人民法院党总支始终牢固树立“贴近大局、融入大局、服务大局”的工作理念,把工作的着力点和落脚点放在推动发展、维护稳定、促进和谐上,真正做到了“经济发展到哪里,司法服务就延伸到哪里”。紧紧围绕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建设、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以及全区重点工程、重点项目等中心工作,研究制定了30余项司法服务措施,为中心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了司法保障。在辖区10个镇街道和3个经济园区设立司法服务联系点,拓宽司法服务网络,实现对基层审判工作的直接服务,即时服务。充分发挥司法能动性,主动延伸职能,当好社会矛盾的“缓冲器”,选派党员干警参与辖区突发事件和急难险重工作的协调处理工作,建立以党组成员和党员法官为主体的重点工程项目司法服务联系人队伍,积极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法律依据,妥善处理了迄今为止全国人数最多的12497名“家属工”诉胜利石油管理局劳动争议案等一批大案要案,有效维护了辖区稳定、促进了社会和谐,为辖区经济社会的健康快速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强化示范带动,提升审判质效

  东营区人民法院年均审执结各类案件7000多件,占全市法院工作量的40%以上。面对案多人少的工作矛盾,东营区法院党总支注重发挥党员法官在审判执行工作中的示范作用,叫响“我是党员我带头”、“工作向我看齐”的口号,引导党员到最重要、最艰苦的岗位,全院业务庭党员法官配备达到60%以上。结合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争创群众满意单位、争当群众满意窗口、争做群众满意标兵”活动,设立党员服务窗口、党员示范岗13个,党员干警全部佩戴党徽上岗,亮身份、亮承诺、亮业绩,自我加压,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带动了全院工作作风转变和服务水平提升。充分发挥党员办案能手的引领示范作用,成立2个党员法官工作室,实行“1+2”办案模式,实现对特定领域案件的专业化审理,将速裁效益最大化。积极推进工作创新,在党员的提议和带动下,成立了党员法官青少年审判法庭,首创了圆桌审判审理青少年犯罪案件模式,带动全院建立“执行三见面”、“服务、调处、监督、普法”八字工作法等有效工作制度,推动了全院审判工作提质提效。

  强化群众观念,推进为民服务

  东营区人民法院党总支牢固树立“用人民的情怀做人民的法官”的观念,组织开展了以“让群众评价工作、让群众评价作风、树立群众满意形象”为主要内容“两评一树”活动和“人民法院为人民、党员法官作示范”主题实践活动,切实强化党员以当事人为本理念,不断建立健全“作风更加暖民、程序更加便民、实体更加利民”的司法为民服务机制。完善便民制度,由党总支牵头,研究制定了26项便民为民措施,得到省高院和广大群众高度评价,并在全省法院予以推广。细化便民措施,党总支在立案大厅设立了便民服务室,选派优秀党员担任诉讼引导员,为群众耐心释疑解惑,提供政策支持;在办公大楼设置候审区和普法区,在当事人通道悬挂诉讼常识,营造时时处处便民为民的氛围;探索建立诉调对接机制,建立了“一个法庭、一个中心、十三个联系点”的诉调对接平台,为人民群众开辟了一条快捷、经济、和谐的司法救济新途径;成立诉前调解中心,积极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外。关注弱势群体,拓宽救济渠道,提出了从单一救助到全方位救助、从被动救助到主动救助、从有案救助到无案救助的“三项转变”的工作思路,每年减缓免诉讼费用达30余万元,发放执行案件特困群体救助金及刑事被害人救助金1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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