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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西湖区翠苑街道翠苑一区社区党委先进事迹材料

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2011年)

主要事迹

杭州市西湖区翠苑街道翠苑一区社区党委先进事迹

  杭州市西湖区翠苑一区社区成立于2001年3月,现有居民3110户,常住人口7828人。社区党委成立于2002年5月,下辖楼群党支部8个、企退党支部1个、非公企业党支部2个,在册党员218人。2003年,社区成为时任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同志先进性教育活动联系点。

  2010年以来,社区党委按照习副主席关于“重在解决问题、重在取得实效”的复信精神,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落实“三全十服务”工作机制,为社区居民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努力提升社区建设水平。

  打造三个平台,社区环境整体提升

  一是打造服务平台。社区党委根据孤寡、空巢、独居老人的服务需求,推出了“黄手绢、小红灯”助老帮困活动,为社区孤寡、空巢、独居老人安装了小红灯、设置了黄手绢,如有服务需求,结对党员第一时间前去救助并报告社区值班室。通过党员结对、定向服务,每年受助老人达300多人次。针对一些老年居民买菜烧饭不方便的问题,社区党委创办了浙江省第一家老年食堂,深受群众欢迎,被老年人称为“社区的贴心厨娘”。二是打造交流平台。成立了杭州市第一家企退人员晚霞理事会,并逐步发展成为由社区党委书记担任会长、自管党员小组长担任片长的企退人员自管小组,这一做法在全市推广。三是打造办事平台。连续五年进行背街小巷建设、截污纳管、电力线上改下和庭院改造,社区54幢房屋、27条支路、两条主干道得到有机更新,推行可视化管理系统,推动社区管理、社区服务的现代化,增强了老小区安全保障。据统计,近年来翠苑一区共投入建设经费2000余万元,社区的整体环境得到了全面优化和提升。

  坚持“两个重在”,创新“三全十服务”机制

  社区党委以“重在解决问题,重在取得实效”为要求,积极探索开展了“三全十服务”错时工作制,切实提高服务水平。一是服务时间全天候。坚持亲民惠民,做到“时时有人在服务,人人得到好服务”,工作日实行朝八晚九制度,其中18—21时安排不少于2名工作人员上岗,双休日和节假日实行朝九晚五工作制,每周增加约36个小时的有效服务时间,实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求、我有所为”。二是服务内容全方位。坚持深化服务内涵,推出规范窗口服务、完善预约服务、延伸常规服务、强化应急服务、创新特殊服务、打造品牌服务、提倡自主服务、鼓励互助服务、深化组团服务、开展定期服务等十大系列服务品牌,满足居民群众多方面的需求。三是服务对象全覆盖。坚持服务对象“零遗漏”,推出居家养老、临时看护、互帮结对、文体教育、便民利民等为主的五大类服务项目,覆盖到所有需要服务的群体。

  开展“八求八创”,创先争优勇当先锋

  社区党委根据习近平同志的复信要求,扎实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一是开展“八求八创”活动。即求改善设施之变,创环境温馨之美;求居家便捷之变,创健康生活之美;求公共管理之变,创劳动创业之美;求美德传承之变,创教育希望之美;求帮扶救助之变,创爱民惠民之美;求应急服务之变,创平安和谐之美;求精神慰藉之变,创晚霞夕阳之美;求队伍素质之变,创红色家园之美。全面推进社区环境改造、民生保障、党建工作。二是开发三维情景管理系统。深化“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片组户联系”工作,划分9个网格、4个区块、9个联系小组、27支服务分队、100位志愿者,努力做到社区建设的精细化管理,完善“网组片、三全十服务”三维情景管理系统,实现了更加高效便捷的社区管理和服务。三是落实七项推进措施。在查摆影响社区发展突出问题的基础上,落实了综合环境整治推进会、助残解困推进会、网组片民情联系推进会、“三全十服务”推进会、区域大党建推进会、辖区单位成员兼任社区党委委员、探索在职党员发挥作用等7个方面的工作措施,确保创先争优活动取得实效。

  做好群众工作,为百姓分忧解难

  一是倾听群众呼声。社区积极反映社情民意,广泛征集、精心整理,既着眼大局,关注热点和难点问题,又想群众之所想,制定了很多有可操作性的措施,赢得了广大老百姓的认可和赞誉。二是为弱势群体解难。通过政府主导、社会支持、社区运作,帮助解决困难弱势群体服务需求,为他们提供“三免服务”(免除物业费、免费安装管道煤气、免除物业维修费)和“三送服务”(夏日送清凉、冬天送温暖,日常送医药服务)。三是做好群众工作。社区围绕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通过走访座谈,收集权益保障、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教育文化、社会治安、公共服务、生态环境等方面的意见。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加强和创新社区管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想方设法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能即时解决的立马解决,需要安排解决的列出计划,一时难以解决的做好解释工作,作出承诺的尽快兑现,用实际行动取信于民。五年来,已为辖区群众解决各类困难和问题1.83万余件,受惠群众达5万余人。

  翠苑一区社区党委2003年被评为浙江省城市党建工作示范社区,2009年被评为全国基层低保规范化建设典型单位,2010年被评为浙江省和谐社区建设示范社区,2011年被评为浙江省民主法制社区。(本文发表于20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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