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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乐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党支部先进事迹材料

全国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

主要事迹

  河北省新乐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党支部先进事迹

  河北省新乐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党支部隶属新乐市公安局党委,共有民警69名,党员68名,支部委员9人。大队下设5个中队、7个科室、1个汽车驾驶员考试场,担负着全市600余公里道路、9万余驾驶员及8万余辆机动车的管理任务,年均处理事故1000余起。创先争优活动开展以来,该大队党支部在上级党委的正确领导下,以“基层组织有活力、党员队伍有生机、民警形象有提高、交管工作有跨越”为主题,坚持开展活动与推进中心工作相结合,不断提升服务群众水平,促进了交管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加强支部建设,夯实组织基础

  一是建好阵地。投资50余万元对党支部活动场所进行改造升级,增设了党建工作室,新建了党员活动室、图书室、电教培训室、队史室等。同时,充分利用室外空间设置“警苑艺海浪花墙”、“民警亲人寄语墙”,书写格言警句,营造了积极和谐的警营文化建设。二是加强支部班子建设。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每天一次支部班子成员碰头会,一周一次支部委员会,每月一次党员学习交流会,使党的工作始终处于全队工作的中心地位。实行支部班子与党员谈话、家访制度,民警家庭和个人发生重大变故,支部领导一定要家访谈心;民警过生日,支部领导一定会送上蛋糕、鲜花和祝福寄语;民警家里有困难,支部领导一定能出面协调、帮助解决。党支部把69名民警的心紧紧地连在一起,成为大家的依靠。三是面向全国“对标”。明确提出“全省第一、全国一流”的争创目标,组织党员民警开展了“三看三学三争当”活动,即:看涿州高速交警,学规范化管理,争当规范执法标兵;看杭州交警,学计算机技术,争当信息化标兵;看济南交警,学群众工作方法,争当警民和谐标兵。设置了“党员先锋示范岗”,开展了“每周一星”评比活动,定期选树“一口清标兵”、“信息化设备操作标兵”、“标准指挥标兵”等。涌现出苦练计算机技术的李彦堂、奋不顾身勇于救火的王小龙等一批优秀共产党员,成为广大民警比学赶超的榜样。

  借力创先争优活动,提升交管工作水平

  一是在规范管理上下功夫。组织民警开展了“学边防、守条例夺标竞赛”活动,对着装、言行举止及内务卫生等做出明确规定,要求党员民警配戴党徽上岗,从小事和细节抓起,培养民警良好的日常行为习惯;充分利用监控、网络等技术手段,构建集全天候、全方位监控监督、公开公正、文明规范于一体的“阳光执法区”,提高执法质量和效率;各业务窗口全面推行警务公开,通过向群众发放征求意见卡,对事故当事人进行回访,招聘警风警纪监督员等方式提高群众满意率。近5年来,该大队民警未发生一起公路“三乱”及其他违法违纪问题。二是推进警务信息化建设。对市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进行全面更新和改造,建立了数字公安交通管理指挥调度系统,安装了4套道路交通智能卡口系统,设置了交通诱导系统,对电子警察及测速装置全部进行升级,新增电子警察和测速装置20处,电子信息覆盖率达到100%。单警装备了警务通、执法记录仪、350兆对讲机、数码摄像机、酒精检测仪。通过了“国家级平安畅通县区”检查验收。2009年以来,交通事故处理实现零复议,零诉讼,零上访;2005年以来,辖区未发生一起死亡3人以上重大交通事故,多次被省、市评为预防交通事故工作先进集体。三是突出人性要求,高标准建设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在创建示范路口工作中,积极尝试施划了具有立体感的新型彩色斑马线。彩色斑马线加上温馨的提示语,给人较强立体感和视觉冲击力,加强了对过往司机和行人的警示作用,有效减少了交通违法事件的发生。

  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提高服务群众质量

  一是下力气解决群众“考证难”问题。针对群众学好驾驶技术后,受考试场等原因限制,需到石家庄市车管所参加考试的不便,多方筹措资金500余万元在石家庄市17个县(市)中第一个建立起高标准、智能化的汽车驾驶员考试场,极大的方便了广大群众。二是积极开展车管服务下乡活动。推行限时办结、预约服务、延时服务、提醒服务等制度。在规模较大居民小区设置提示牌,提醒临近年检的车主、驾驶证持有人及时办理有关业务;依托公路巡警中队,成立了“流动车管所”。仅2011年一年,“流动车管所”办理机动车注册360辆、补换证450本,被誉为“社区里的交警队,家门口的车管所”。三是扎实推进交通安全教育工作。该大队以“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为载体,使交通安全教育工作进农村、进社区、进机关、进工厂、进学校,消除了宣传死角;推出了“百场电影进农村”活动,在电影播放前播放本地区发生的典型事故案例,就案说法,提升了交通安全教育效果;积极开展了文明交通示范学校、示范社区、示范单位创建评比活动,形成了“遵法出行光荣”的社会风尚。

  2010年9月,中央创先争优活动办公室综合组副组长刘文来新乐调研时,对该大队创先争优的经验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2010年10月,中央创先争优活动简报以“河北省新乐市交警大队以创先争优促文明执法”为题,刊发了新乐交警大队的典型经验。2009年被确定为河北省交警系统“三项建设”示范单位,2010年8月被公安部交管局授予全国县级优秀车管所称号。2011年被授予全国政法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和河北省先进基层党组织、河北省交警系统创先争优模范警队、河北省公安厅执法示范单位、河北省交警系统十佳爱民为民警队、河北省交警系统综合考评先进大队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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