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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本溪市公安局溪湖分局党委先进事迹材料

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2011年)

主要事迹

辽宁省本溪市公安局溪湖分局党委先进事迹

  辽宁省本溪市公安局溪湖分局现有民警246名,下设19个科、所、队。全局共有13个党支部,党员235名。2006年以来未发生重大责任事故。

  几年来,溪湖分局党委紧紧围绕服从服务于全党工作中心,始终坚持以党的建设促公安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民警在维护政治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打击刑事犯罪、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各项公安工作名列全市乃至全省公安机关前列。

以创建学习型党组织为载体,不断强化党员队伍建设

  溪湖分局党委始终坚持“政治建警、从严治警”的方针不动摇,以加强党的建设促进队伍建设。2008年,在全市公安机关率先开展了“服务零距离、办事零条件、窗口零投诉、执法零差错、民警零违纪”为主要内容的“五争创”活动,叫响了“党员就是旗帜”、“我是党员向我看齐”、“我是党员对我监督”的口号。2010年,他们又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实际出发,在全局开展了争创“学习型”科所队、争当“学习型”党员民警活动,努力建设学习型公安机关、学习型公安队伍。分局党委还坚持以强化党性训练打造公安铁军为主线,采取读红色书刊、唱红色歌曲、看红色影视、搞红色主题演讲等多种形式,不断丰富和活跃党员民警队伍建设。他们的这些做法和经验被辽宁省公安厅推广,以章志勇、张富贵等为代表的核心价值观先进典型也在党员民警中引起良好的反响。分局党委班子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遵守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准则,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筑牢惩防体系。深入开展了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理想信念教育、从警道德教育和警示教育,把预防腐败关口前移,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了党员民警队伍违法违纪案件的发生。分局党委还始终把从优待警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积极帮助民警特别是党员民警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全面落实好民警年体检制度,年休假制度,完善民警维权机制。大力强化了公安党建宣传工作,大张旗鼓地宣传先进典型,弘扬正气,激励斗志,树立了公安机关公正、廉洁、爱民的良好形象。

以构建和谐警民关系为主线,不断强化 “民本警务”理念

  溪湖分局党委牢固树立“以民为本、公平对待、依法保护、服务至上”的民本警务理念,教育民警在管理中服务,在服务中管理,实现管理和服务的有机统一。组织开展了“千名民警进万家”活动,全局民警“进企业”、“进村屯”、“进宗教”、“进学校”,走进百姓当中,通过大走访和“双评议、双满意”开门评警活动,理顺群众情绪,化解矛盾纠纷,解除群众疾苦,密切警民关系,以实际行动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千家万户。截至目前,他们累计走访慰问帮扶群众1320人(户),化解各类矛盾纠纷278件(次),为贫困群众捐款达30多万元,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3000多件,收到感谢信200多封,锦旗100余面,规劝58名逃犯投案自首。刑侦民警顾丹祥与逃犯张某的姐姐结成对子,通过人性化工作,促使杀人外逃13年的张某投案自首。这些感人的故事作为原型和素材亮相中央电视台播出的电视连续剧《情暖万家》。国务委员、公安部长孟建柱先后三次在全国性的公安会议上对溪湖分局提出表扬。2010年,在本溪市行业测评中,群众对溪湖公安工作的满意率高达99.48%。

以追求公平正义为目标,不断强化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溪湖分局党委始终把公正廉洁执法作为公安工作的生命线来抓,深入开展了“执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做到人性化执法、精细化执法、科技化执法,把公平正义贯穿于执法活动的全过程,大力开展执法大练兵活动,不断提高民警的法律素质和执法能力。严格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全面建立领导和民警执法档案,对执法档案实行分级电子化管理,并把民警执法档案作为目标管理、公务员考核、提拔任用、记功表彰的必查档案和依据。2010年,溪湖分局取得了行政案件办案质量全市第一和刑事案件办案质量全市第二的优异成绩。分局党委积极组织开展法律宣传教育活动,发放宣传材料1万余份,接待群众来信来访39件次,共调解各类纠纷468件。他们还在各个社区和村实行了警务议事会制度,鼓励基层民警在这个平台上拓展功能,不断创新。积极整合各种社会资源,大力调动治安积极力量,对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做到及时发现、及时解决,真正做到小事不出居民家,大事不出社区村,所有矛盾不上交,实现了来访群众的信访问题受理率、办结率、群众满意率“三个100%”的目标。

以维护社会稳定为己任,不断强化社会面治安管理

  近年来,溪湖分局党委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置于各项公安工作的首位。全局党员民警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崇高的使命感坚持把维稳作为第一职责,讲政治、讲大局,不断强化各类情报信息收集工作,获取有价值信息286件,破获“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案件16起。同时,排查因各类社会矛盾容易引发的上访群体54个,预防和化解群体性上访48起。特别是连续三年圆满完成了全市棚户区改造以来难度最大、户数最多的柳塘、河西、彩北等棚户区大面积回迁安置工作,确保这项省市委重点民生工程得到稳步落实。在此基础上,始终保持对各类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100多起,打击处理各类违法犯罪人员976名,其中逮捕317人,打掉黑恶犯罪团伙2个。共侦破“两抢一盗”案件432起,先后破获了“1·21”绑架案、“2·22”特大企业资财被盗案、“5·27”特大诈骗案和系列破坏公用电信设施案,为人民群众和企业挽回了巨大经济损失。在加大对违法犯罪活动打击力度的同时,大力加强防控体系建设,牢牢掌握社会面动态管控的主动权。目前,已有10个社区实现了零发案目标,为溪湖区获得辽宁省“平安区”创建活动六连冠作出了突出贡献。

  辽宁省本溪市公安局溪湖分局2008年被辽宁省委、省政府授予辽宁省文明单位称号,被辽宁省委、省政府授予辽宁省奥运安保先进集体称号;2009年被辽宁省政府授予辽宁省国庆60周年安保工作先进集体称号,被本溪市委授予本溪市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2010年被本溪市委、市政府授予“平安本溪”创建先进集体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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