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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兴华同志先进事迹材料

全国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追授)

主要事迹

  潘兴华同志事迹

  潘兴华,男,苗族,1958年8月出生,1986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6年9月参加工作,生前系黔东南州黄平县黄飘乡干部,黄飘乡李三寨村驻村干部。

  平凡的岗位上 他默默奉献

  细数潘兴华同志的一生,1976年12月28日应征入伍,1976年12月至1982年1月在中国人民解放军83456部队和中国人民解放军52780部队服役,历任战士、班长、副排长等职务。1982年1月至1986年9月退伍在家自谋职业,1986年9月1989年9月在黔东南州黄平县重兴乡财政所工作,1989年9月至1999年12月在黔东南州黄平县公安局重兴乡、重安镇派出所工作,1999年12月在黔东南州黄平县黄飘乡政府工作直至牺牲。每个岗位上他都兢兢业业,默默奉献。

  潘兴华同志在黄平县乡镇工作期间,以一贯的军人雷厉风行作风和人民警察为人民服务宗旨严格要求自己,工作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他总是将自己的生死置之度外,第一个冲锋在前。在黄平县工作的25个年头,他总是默默无闻,一心扑在工作上,党委、政府交办的工作任务他总能保质保量完成,为群众服务他也从来不含糊。

  大灾大难面前 他奋不顾身

  2011年,黄飘乡遭遇了60年一遇的特大旱灾,连续的干旱,造成全乡大面积缺水,农作物大面积受灾,群众人畜饮水十分困难。在全县开展“保民生、保稳定、促生产”抗旱救灾攻坚战中,潘兴华同志作为黄飘乡党政办工作人员、哈龙村驻村干部,他身先士卒,恪尽职守,在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团结和带领哈龙村两委班子战高温,斗酷暑,帮助群众、服务群众、引导群众开展抗旱救灾,千方百计地保障缺水群众人畜饮水,确保全村抗旱救灾工作的顺利开展。送水抗旱是潘兴华常做的事,他先后到李三寨、白记、屯上、新庄、哈龙等缺水村组为群众送水四十余次,尤其是在哈龙村,他每三天就开车往返二次送水,等把每户的水缸都灌满水他才能安心。表面上看,他的脸上常挂着微笑,但从他上气不接下气的喘气,我们不难看出,在帮助群众送水过程中,他早已疲惫不堪,但为了能接着给群众送水,他在中午吃饭时,只简单的吃两口饭,喝一点菜汤,就再一次踏上送水的道路。潘兴华同志在抗旱救灾工作中付出了艰辛的努力,他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难,充分体现了一个党员干部在危难时刻冲锋在前、敢于担责的先锋模范作用。

  军人本色是潘兴华同志一贯的优秀品质。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他总是将自身生死置之度外,第一个冲锋在前,在抗旱第一线总是带领群众抢着干。有一天由于感冒,身体不适,他还带病下乡送水,群众眼看他实在支撑不住了,纷纷劝他休息,但他却说:“我作为一位退役军人、一名党员,服从命令是天职,哪怕我是摔倒在地,也要爬起来把水送到缺水的群众家中。”他本来身体不适,脚痛走路不方便,常常在白天繁重送水任务完成后,晚上疼痛得彻夜难眠。但是,不管怎么劝说他休息,他总是说没时间,看医生就更别提了,就这样,他天天坚持在抗旱救灾工作一线,不论双休日,每天从早到晚都一直与群众在田间地头,勤勤恳恳地战斗在抗旱救灾一线,他从没有说一声苦、叫一声累、喊一声痛。与对待自己不同,他时刻关心着人民群众的冷暖温饱,为安排好群众的日常生活而奔走。在每个抗旱救灾的日日夜夜,潘兴华的心总是牵挂着受灾百姓,他白天送水查看灾情回来,晚上还要加班汇总,拟写灾情分析材料,向乡党委政府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为救灾救济提供决策依据。

  为人民服务 战斗到生命的最后一刻

  在潘兴华同志生命的最后一天,2011年9月17日的早上,因哈龙村村民群众缺水严重,急需送水供水,他与哈龙村党支部书记罗永高、村会计罗永刚协商,决定租用黄飘乡蒙加村五组村民沈源车子并请沈源开车拉水。下午五点,他们到老黄谷公路11公里桩新建蓄水池处拉水,用两个水袋,每个水袋容量为两吨,水装满后潘兴华和驾驶员沈源坐在驾驶室拉水,村干罗永高骑摩托车在后。晚上七点左右,当拉水车到哈龙村一组寨脚离送水地点20米处,由于上坡路陡弯急,水袋往后压,致使车子重心偏移,车头往上翘,车子失控后翻到距公路有30多米高的稻田中,驾驶员受重伤住院,潘兴华同志被驾驶室座位和变形的方向盘卡住,当哈龙村一组40多名村民赶到现场时,一切都无法挽救,潘兴华同志最终在抗旱救灾的一线,在为人民群众服务的途中失去了宝贵的生命。

  潘兴华同志用一颗为民的心、一双解困的手,不辞辛劳、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实际行动,彰显了曾身为军人的过硬作风,体现了自己与群众血浓于水的联系,不愧于优秀的共产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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